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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大黄鸭”陷版权泥淖 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发布人:admin  时间:2014/6/5 16:50:52   浏览:22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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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艺术家霍夫曼的大黄鸭风靡全球,但它的原创性问题近日成为焦点。有中国网友发出了这个疑问:与洗浴黄鸭玩具同样的形态,体积放大了以后版权就能归艺术家所有?这一问题旋即在艺术圈引起了很大反响,引起人们追问。

其实在艺术史上,也曾有这种情况发生,比如杜尚将一个小便池签上自己的名字,便成了划时代的艺术品。日用品和艺术品的分界线到底在哪里?记者采访了部分艺术圈和法律界人士,以期剖析这一擦边球现象。

大黄鸭灵感来源于中国制造

很多人都对霍夫曼怒斥遍地开花的山寨黄鸭的新闻记忆犹新,却没想到他如今也陷入了版权的泥淖。7月中旬,青年艺术家幸鑫在其博客上发表了对大黄鸭的质疑,认为霍夫曼将一个现成品原版黄鸭子经过放大变成大黄鸭,再对大黄鸭开发衍生品流入市场,这种行为是构成侵权的。他提出疑问:这是以艺术的名义侵占他人知识产权,还是暗中与商业合谋?

此观点经过艺术国际“99艺术网的艺术媒体的报道,半个月内在微博上被转发了数千次。

如果追溯霍夫曼的创作源头,确实是有把柄可抓。霍夫曼创作的大黄鸭2007年开始世界巡回,而在这几十年前,作为洗浴用品的小黄鸭已经诞生了,从外形上来说,大黄鸭不过是小黄鸭的巨型版而已。霍夫曼也坦言其创意来源于博物馆中一幅画有小黄鸭的绘画作品。而大黄鸭的外形是根据香港某玩具厂生产的橡皮黄鸭子放大而来。

幸鑫的质疑获得许多人的力挺。批评家陈默在微博上评论:从外形上看,抄袭剽窃嫌疑很重。深圳市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促进会会长冯家敏则评论:幸鑫的逻辑关系的基础是荷兰大黄鸭山寨合法,其实,大黄鸭确实涉嫌侵权,难以取证而已。把现成品直接拿来创作艺术品,肯定有侵权之虞。无专利的有机可乘,有专利的产品则万万不可。

但也有支持霍夫曼的。独立策展人鲍栋表示,霍夫曼创作《大黄鸭》的艺术手段不新,但他在扩大原物的过程中融入了自己的想法,想法很重要,这是艺术创作的重要环节。

在网上争议产生之始,霍夫曼在成都商谈大黄鸭的巡展事宜,而在这之前已有消息称他已授权北京9月份展出大黄鸭。面对媒体提出的版权问题,他一直没有正面响应。但他承认:大黄鸭尚未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注册。

有网友不禁调侃:让全世界陷入疯狂后让自己陷入版权的泥淖,霍夫曼这是在做行为艺术吧?

大黄鸭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霍夫曼的大黄鸭到底有没有自己的版权?如果没有,他怎能到处授权展出和售卖衍生品?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深圳大学法学院的两位学者李扬和赵明昕。

赵明昕表示,黄鸭的创造者可能享有美术品的著作权或者工业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但由于小黄鸭已经存在了近百年,所以它的这两项知识产权都不再受法律保护了。按照我国立法,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而外观设计专利权才10年,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差不多。所以黄鸭早已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进行利用,哪怕是商业性的利用。所以霍夫曼制作大黄鸭进行展出没有问题,但他是无权授权他人制作小黄鸭玩具的。

像洗浴黄鸭这类实用艺术品只有构成美术作品时,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李扬教授表示,黄鸭作为一个洗浴玩具已存在近百年历史,无论是鸭子的身子、头部、眼睛,还是这三个要素的组合,都是公有领域中创作要素的简单使用和搭配组合,与自然界中的鸭子形象没什么区别,不能构成美术作品,故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即使原版的橡皮小黄鸭也难以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更不用说霍夫曼的大黄鸭了。所以他认为,就橡皮黄鸭而言,无论其大小,都并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但李教授补充,像黄鸭这类实用艺术品如果不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也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如果原版玩具橡皮鸭已经作为产品投放市场,则霍夫曼的行为构成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就是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上规定禁止的对他人商品形态的酷似性模仿行为。而在我国,则只能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一般条款来规制这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实用品和艺术品的分界线

其实在艺术史上,日用品摇身一变成为艺术品的例子并不少见:最著名的可谓是法国艺术家马塞尔?杜尚的《泉》。1917年,他将一个从商店买来的男用小便池起名为《泉》,上面签上他的名字后,送到美国独立艺术家展览作为艺术品展出,成为现代艺术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雕塑家奥登伯格则按原物放大的日用品,像羽毛球、棒球手套、衣夹子等,放在室外作为环境雕塑。人们不禁发问:实用品和艺术品的分界线到底在哪里?

记者就此问题请教了著名艺术评论家孙振华。他表示,实用品和艺术品并不存在一个客观的标准,这主要看艺术家本人给它赋予什么内容。艺术品是一种观念的赋予,比如说小便池放在家具市场里面它就是一个小便池,而放在美术馆里,它与人的关系就发生了变化,这是对过去艺术观念的一种颠覆。

他表示,雕塑家奥登伯格把衣服夹等日常生活中的物品放大,从作品形态上看,他的衣夹作品与普通买来的没什么不同,但奥登伯格的贡献不是在于他辛苦设计的这个衣夹,而是他对衣夹的发现。他的创作就是他的发现,而模仿者没有什么新意的话,那就仅仅是模仿别人跟随别人,一般不会被人认可。他认为,艺术作品的价值除了外在形态以外,还包括他的表现方式和创作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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